很簡單的說,注冊資本是勞動法的一個基本概念。根據新修訂的《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注冊資本”的登記管理已經從“實繳登記制”轉變為“認繳登記制”。注冊資本實收長期沒有期限承諾限制?!叭绻且o這個承諾加個期限”,你不想超過公司的經營管理期限;注冊資本長期未低于限額認購。理論上,理論上是“一元”
公司注冊
“可以存在,而且沒有最小限度;股東繳入的注冊資本,即會計上的“實收資產”,仍是工商登記事項,仍需出具驗資調查報告。
但是我們也非常重視注冊資本認購制度,要注意它的基本概念,才能避免一個正確的認識。
首先,付款期限并不意味著它不必兌現
注冊資本的實收長期不受承諾期限的限制,但注冊資本的實收期限在立法上不是強制性的,理論上可以在條例中規定為30-60年。“如果非要在這個承諾上加個期限的話”,你不想超過公司的管理期限。
雖然在承諾的實繳出資期限到來之前,股東沒有責任提前履行出資責任。但公司進入清算程序后,股東承諾的實繳出資期限雖未到期,但股東出資責任視為提前到期。破產清算程序重啟后,資不抵債公司難以清償債務,股東出資責任應視為過早到期,以提高債務人的賠償比例。所以,只想管理公司可能沒問題,但是一旦公司倒閉或者不得不破產,承諾的認購期必須馬上兌現。
第二,訂閱并不意味著不需要付費
公司變更公司股東實繳的注冊資本,即會計上的“實收資產”,不要求公司在登記設立或增資時提供驗資調查報告。
但是,如果公司變更法人,股東仍應按規定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繳納出資?!爸徽J不交”會對公司的誠信產生負面影響,因為監管會對中小企業的投資狀況進行抽查,如有不履行認購承諾的,公司將被列為“經營管理異常重點保護”向社會公示。公司黑了,就很難玩得無聊了。
3.注冊資本能寫多大?
注冊資本長期未低于限額認購。理論上“一元公司”是可以存在的,最低沒有限制。請自便!
注冊資本的大小決定了公司資金的戰斗力和具有民事責任的公司變更法人的戰斗力。隨意設定超出自己承受能力的注冊資本,實際上增加了公司內部責任的范圍。當公司資不抵債,進入破產還債程序時,認繳注冊資本的股東必須在承諾認繳注冊資本的范圍內,承擔償還公司債務人的法律責任。
例如:
公司注冊資本
100萬元,負債500萬元,公司破產清算,股東只需承擔100萬元償還法律責任。注冊資本為500萬元的,股東必須承擔償還500萬元的法律責任。所以,如果公司長期運營,一切順利,可能不會有什么問題,但一旦項目未完成,資不抵債,那就是自我品味的節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