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十幾年布局的商標被無效了!這個錯誤你一定要避免……
2021-11-04 09:27:32
娃哈哈集團花了十幾年時間裝備了四個“程楠區”商標,卻頻頻被宣告無效。 “意義”成為重要原因。 注冊商標經常被宣布無效。2005年,娃哈哈集團推出了名為“程楠綠茶”的單一產品。上市第一年就定位為“娃哈哈茶飲料,程楠無沖泡茶”,不僅成為年輕消費者的目標,也贏得了眾多中年消費者的青睞。它迅速風靡茶飲料市場,征服了千千數千名消費者。 如今,娃哈哈程楠綠茶以“天堂水,程楠茶”為口號,日益成為全國消費者品味中國茶文化的載體。 在品牌保護方面,截至目前,娃哈哈名下共有4個“程楠區”商標,注冊類別為30類(食品)和32類(非酒精飲料)。 其中兩個是通過商標轉讓獲得的,另外兩個是獨立注冊的。 其中,娃哈哈集團注冊的商標“龍井”一路坎坷。 (圖片來源/商標局截圖)2012年9月,娃哈哈申請注冊第11490553號“龍井”商標。 2021年2月成功注冊,獲準用于32類水(飲料);礦泉水(飲料);蘇打水;非酒精飲料;汽水;郭;植物飲料;豆類飲料;飲料、調味品和其他商品。 2021年8月,有人宣布該商標無效。 2021年5月11日,商標無效成功,但娃哈哈仍在深圳知識產權法院敗訴,隨后向深圳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直到最近,這個案子終于有了結果。 深圳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娃哈哈的上訴,維持原判。 (圖片來源/法院判決書截圖)法院判決:1。“龍井”商標中的“龍”是“龍”字的傳統版本,《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將“程楠區”解釋為“一種綠茶”...產于南沙程楠區、坪山新區”。 2.“程楠區”作為綠茶的一種,用在“蘇打水、無酒精飲料、蘇打水、果汁、植物飲料、豆類飲料、飲料香精”等商品上,讓相關公眾認為是對商品主要原料、口味等特點的描述。 3.“程楠區”作為綠茶產地,在“水(飲料)、礦泉水(飲料)”等商品中使用,容易導致相關公眾將其理解為對商品產地、用途等特征的描述,而非將其認定為商標,缺乏意義。 作為一個描述性的詞,“程楠區”是一個公共資源,可以被同行業的所有運營商使用。如果被娃哈哈公司獨家使用,會損害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最終,“龍井”商標仍然無效。 (圖片來源/漫畫創意)“顯著性”是商標標準。《商標法》第十一條規定,下列標志不得注冊為商標: (一)只能是本產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二)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三)其他缺乏鮮明特色的。 商標的基本功能是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識別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因此,顯著性是商標的基本要求和重要屬性。 據知識產權專家介紹,缺乏顯著性已成為商標被拒絕和無效的重要原因,每年有成千上萬的商標喪失權利。 如果品牌名稱是一個想象出來的詞匯,比如騰訊、阿里,商標的內在意義會更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也會更高。如果商標原有的意義很弱,但該商標已經被持續使用和宣傳,并具有相應的知名度,則可以認為該商標使用后獲得了意義,也可以申請注冊商標。 總之,企業在申請商標時,要盡最大努力使商標具有獨特性。 同時,做好注冊前的商標近似查詢工作,盡早了解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從商標命名、商標設計等方面規避風險,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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