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萬元政策紅利,南山區6個項目申報!
2021-10-16 09:13:56
01南山區子項目經濟發展基金總部企業辦公用房扶持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資助標準:(1)2021年1月1日后,獲證總部企業在南山區購買自有商業辦公用房(同一棟樓,不含附屬及配套用房;已獲得購房補貼的總部企業再次購買辦公商品房自用的,不納入補貼范圍。按照最高3000元/㎡的標準補貼3年,每年最高1000萬元。 其中,如果去年南山區納稅6000萬元以上,補貼標準為3000元/㎡,不超過平均房價的10%;其他情況補貼標準為2000元/㎡,不超過平均房價的10%。 (2)被認定的總部企業自2021年起未享受租賃南山區政府政策性產業辦公用房的,將于2021年1月1日后在南山區新租賃該商業辦公用房自用,該商業辦公用房在同一棟樓內,租賃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附屬及配套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可給予5年以內的租金補貼,其中前3年可按租賃市場指導價流動(參考深圳)。實際租金低于市場指導價的按實際租金核算;未發布租賃指導價的,以實際租賃價格為準。 下同)30%給予最高300萬元的資助;未來兩年每年按租賃市場指導價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150萬元。 其中,對去年在南山區納稅6000萬元以上的總部企業,補貼標準為前三年每年最高300萬元,后兩年每年最高150萬元。 其他情況下,補貼標準為前三年每年最高150萬元,后兩年每年最高75萬元。 (3)總部企業自2021年起享受南山區政府政策性產業辦公用房租賃補貼,2021年1月1日后在南山區新租賃同一棟樓、租賃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不含附屬及配套用房)的自用商業辦公用房,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可在5年內給予租賃補貼, 其中租金補貼最高可按前3年租賃市場指導價的30%每年150萬元。 未來兩年每年按租賃市場指導價的15%給予補貼,每年最高75萬元。 其中,去年在南山區納稅6000萬元以上的總部企業補貼標準為前三年每年150萬元,后兩年每年75萬元。 其他情況下,補貼標準為前三年每年最高100萬元,后兩年每年最高50萬元。 (4)原則上每個總部企業只能享受上述一項扶持政策。 (5)本項目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五)項“各單位當年收到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政貢獻”的限制。 申請條件:(1)申請本次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1 .企業注冊地在南山區;2.履行統計數據報告義務,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財務制度規范健全;3.南山區政府認定的南山區非金融總部企業;4.2021年以來,南山區政府政策性產業辦公用房未購置;02南山區經濟發展分項基金工業增加值獎補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資助標準:(1)企業年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超過15%的,按年工業增加值增幅的3%給予獎勵,30億元以上企業最高年產值不超過500萬元,10億元以上企業最高年產值不超過300萬元,10億元以下企業最高年產值不超過100萬元。 (2)本項目不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五)項“各單位當年收到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政貢獻”的限制。 (3)本項目不得與“總部企業規模擴張獎勵”項目重復申請。 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次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履行統計數據報告義務,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財務制度規范健全;3.2021年和2021年,南山區有完整的月度工業統計數據。4.南山區去年統計工業產值5億多元(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3 .南山區子項目經濟發展基金總部企業規模擴張獎補項目最高補助:600萬元。資助標準:(1)工業總部企業年工業增加值增長率超過15%的,按年工業增加值增長4%給予獎勵。年產值30億元以上的企業不超過600萬元,年產值10億元以上的企業不超過400萬元,年產值10億元以下的企業不超過200萬元。 (2)服務總部企業業務收入增長率超過30%的,按業務收入增長額的1‰給予獎勵。30億元以上企業最高年營業收入不超過600萬元,10億元以上企業最高年營業收入不超過400萬元,10億元以下企業最高年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 (3)本項目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五)項“各單位當年收到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政貢獻”的限制。 (4)本項目不得與“工業增加值獎”、“信息與服務貿易補貼”項目重復申請。 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次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 .注冊2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履行統計數據報告義務,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財務制度規范健全;3.去年南山區工業產值(營業收入)6億多元。 04南山區子項目經濟發展資金商業流通項目最高補助:500萬元。資金標準:(1)完善商業配套網點1。支持商業綜合體的發展。 對于重大商業項目,如新開業的面積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綜合體(統計行業分類為零售),投資企業將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額10%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支持品牌連鎖企業完善網絡體系。 對于總部注冊在南山區且擁有一個以上有效注冊商標的品牌連鎖零售、住宿、餐飲企業,將在轄區內新開直營店,營業面積分別為30(含)-500平方米、500(含)-1000平方米、1000(含)-3000平方米、3000(含)-6000平方米、6000平方米。 西麗、高布鎮等北方地區補貼標準提高了一倍。 市外管轄經費標準減半。 每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本市擁有10家及以上直營店,上一年度銷售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零售連鎖企業;(二)全市有3家(含)以上直營店,上一年度營業額1億元以上的住宿連鎖企業;(三)上一年度營業額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的市內直營店、餐飲連鎖企業10家(含)以上。 (2)支持商業企業做大做強。 對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的銷售額(營業額)、增長率,按銷售額增長(業務增長)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資金支持。 (申請項目獎勵金額須達到2萬元) 企業要求的條件和獎勵比例如下:1 .對上一年度銷售額達到10億(含)-50億元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批發企業,或上一年度銷售額達到50億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批發企業,按不超過銷售額增長額的0.3‰給予資金支持(以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2.對上一年度銷售額達到1億元(含)-5億元且同比增長10%以上的零售企業,或上一年度銷售額達到5億元以上且同比正增長的零售企業,按不超過銷售額增長額1‰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以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3.上一年度營業額達到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且增長10%以上的住宿企業,或營業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且同比增長的住宿企業,按不超過業務增長3‰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以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4.對上一年度營業額同比增長10%以上,增速不超過業務增長額3‰的餐飲企業給予資金支持(以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3)鼓勵商業企業提高服務質量。 對商業企業開展硬件設施改造、先進技術應用、標準化建設、重要商品追溯體系建設、網絡銷售平臺建設等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實際投資15%的比例給予資金扶持。 每個企業每年可申報一次,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請以去年完成為限,實施地點在深圳。合同數量不超過10個,投資時間不超過最近兩年,投資金額不低于50萬元。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上一年度銷售額達到100億元或上一年度達到50億元并實現正增長的批發企業;2.上一年度銷售額達到20億元或上一年度達到2億元并實現正增長的零售企業(石油、汽車銷售企業銷售額應達到5億元);3.上一年度營收1億元且正增長的大型商場;4.去年營業額達到6000萬元并實現正增長的住宿企業(不含星級酒店)。 (4)鼓勵發展新的商業業態1。鼓勵發展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 對第三方電商交易服務平臺(不含金融服務)企業,上一年度服務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其中,去年收入分別達到1億元、2億元、3億元及以上,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 2.支持線上線下深度融合。 對自建電商平臺的批發零售企業,上一年度線上交易額分別達到10億元、1億元及以上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其中,自建電商平臺的批發企業上一年度網上交易額10億元、3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對于自建電商平臺的零售企業,去年線上交易額分別達到1億元、3億元、5億元及以上,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支持保稅展示交易模式創新。 納入海關“保稅+實體新零售”試點的創新型保稅展示交易門店,將按不超過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開業幫扶。 單店最高補貼200萬元,每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4.鼓勵產銷分離。 對生產基地搬遷區域外的生產企業,銷售業務獨立經營,對年銷售額5000萬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及以上的新型倉儲商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5)鼓勵發展平行進口汽車。 鼓勵汽車交易企業(經銷商)和汽車供應鏈服務平臺企業(進口商)在惠州開展汽車平行進口業務。 支持在南山區注冊的法人汽車貿易企業、汽車供應鏈服務平臺企業平行進口業務:汽車貿易企業,上一年度進口500輛(含)至1000輛的,每輛不超過1000元支持;去年進口車超過1000輛到2000輛,每輛給予不超過1500元的扶持;東莞注冊公司去年進口汽車2000多輛,每輛車支持不超過2000元,每個企業每年獲得不超過300萬元。對汽車供應鏈服務平臺企業,每輛汽車支持不超過500元,每家企業年度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六)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條第(三)項、第一條第(四)項、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三)項適用《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五)項“各單位當年收到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申請條件: (一)申請本次資助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 .在南山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申請商業企業做大做強項目的庫內統計企業,可不受注冊地資質限制;2.履行統計數據報告義務,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05子項目南山區經濟發展資金現代物流項目最高補助:300萬元。資助標準:(1)引導物流業高端發展。 鼓勵重點物流企業實施升級改造和信息化建設。 對被認定為“深圳市重點物流企業”或“AAAA級以上物流企業”且上一年度營業收入達到1.5億元以上的企業,在購買先進物流技術設備、大型物流設備升級改造、倉庫、物流園區等現代物流基礎設施建設、設施升級改造、物流信息平臺建設、內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給予一次性補助。,不得超過項目實際投資的15%。 每個企業每年可申報一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申請以去年完成為限,合同不超過10份,投資不超過兩年,且不少于50萬元(營業收入以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2)支持智能快遞箱的發展。 在我區注冊2年且有R&D業務、建設或運營智能快件箱的企業,最近一年累計建成投產智能快件箱150組以上,業務收入年增長率在20%以上。業務幫扶按每組2000元的補助標準給予,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業務收入以區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3)支持港口發展。 對在中國港口集裝箱碼頭單項評估中獲得“500萬標準箱以上”的單位,將一次性給予200萬元支持。 在此基礎上,被評估企業每增加10萬標準箱,給予一次性扶持5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扶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4)本項目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五)項“各單位當年收到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政貢獻”的限制。 申請條件:(1)申請本基金的單位原則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在南山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2.履行統計數據報告義務,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06南山區經濟發展子基金信息服務與服務貿易資助項目最高資助額:200萬元資助標準:(1)鼓勵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做大做強。 對年營業收入5億元及以上的軟件和信息服務企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代碼為64或65的企業),根據年營業收入及增長率,最高財政支持不超過收入增長額的1‰(應用項目獎勵金額達到2萬元)。 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5億元(含)以上15億元以下,同比增長40%以上(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2.去年營業收入15億元(含)以上,同比增長30%以上(以統計部門提供的數據為準)。 (二)支持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企業發展。 經市經貿信息委認定合格的服務貿易示范基地,給予總額不超過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市經貿委認定的符合條件的服務貿易示范項目,給予總額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市經貿委資助金額的50%)。 (3)支持企業發展離岸服務外包市場。 對上一年度離岸服務外包執行額超過100萬美元的企業,給予不超過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增長額(執行額)1‰的資金支持(申請項目獎勵金額達到2萬元)。 (四)第三條第(二)項、第三條第(三)項受《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第(五)項限制,“各單位當年收到的補助金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形成的區級地方財政貢獻”。 申請條件:(1)申請本基金的單位原則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在南山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申請軟件和信息服務業收入增長激勵項目的館內統計企業不受注冊地資質限制;2.履行統計數據報告義務,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 深圳幸福財稅可以為您提供專業高效的一站式財稅服務。如需注冊公司、記賬報稅、落戶前海公司、注冊商標、申請一般納稅人、轉讓公司或有其他工商稅務并發癥,請登錄幸福財稅:www.yfcsg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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