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關于深化“銀稅互動”服務支持企業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的通知
粵水發〔2020〕37號
廣州市、地級市、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分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分行,城市商業銀行總行(分行)、農村信用社、農村商業銀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Xi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助力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充分發揮稅收職能助力打贏疫情防控戰的通知》(稅總辦〔2020〕14號)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通知》要求, 《中國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銀監辦〔2020〕15號),我們現在正在深化銀稅互動。
一是主動下沉,提供服務,支持中小企業生產經營融資。
各市(區)稅務局、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分支機構要在同級黨和政府防疫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指揮下,組織推動轄區內銀行機構積極下沉,做好本地中小企業服務對接和需求調查工作,特別要確保覆蓋交通運輸、文化旅游、餐飲住宿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行業, 批發零售、建筑安裝、加工制造,以及抗風險能力較弱的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 梳理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名單,及時摸清企業在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中的流動性困難,充分發揮“銀稅互動”普惠信貸產品線上服務優勢,幫助中小企業解決暫時困難。
二是加強稅收信息化應用,創新豐富信貸產品種類。
省稅務局充分發揮稅收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在開放稅務數據授權共享的基礎上,進一步積極推進社保費數據授權共享,加快稅務與銀行“省對省”數據直連,規范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為中小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融資提供良好的稅收信用信息支撐。鼓勵全省所有銀行機構應用納稅數據,提高信貸響應、審批、發放效率,創新豐富“銀稅互動”中小企業和個人的信貸產品和經營理念模式,提高中長期“銀稅互動”信貸貸款產品比重,更好匹配和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
三是著力擴面降價,鼓勵銀行機構優化金融方案。
各銀行機構要切實以中小企業為重點,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企業申報繳納可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稅費的實際情況,優化中小企業“銀稅互動”的授信審批和風險控制模式,研究建立中小企業網上授信審批過程中稅費授信信息“容忍機制”, 穩步提高信貸審批率,逐步擴大首次獲得“銀稅互動”貸款的中小企業信貸投放范圍。 省稅務局將繼續擴大納入“銀稅互動”范圍的企業數量,并在稅收抵免A級和B級企業的基礎上擴大到M級企業,與廣東銀保監局探索引入銀稅評估評價機制,引導銀行機構根據資金成本適時降低融資利率,努力進一步降低“銀稅互動”普惠貸款利率。
四是深化宣傳推廣,加強銀稅與惠州聯動。
各地稅務機關和銀行機構要深化“銀稅互動”服務支持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政策措施,以通俗易懂、簡明扼要的方式開展宣傳推廣,擴大“銀稅互動”信用貸款產品的知曉度,引導復工復產企業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自主選擇信用產品或直接登錄相關銀行網站(APP)辦理。加強銀稅工作協調,加強銀行機構、稅務機關和銀行保險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工作聯動,及時回應、辦理和回復企業關于“銀稅互動”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銀行機構的金融服務職能和責任,團結推動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共同努力。
五、加強實施監督指導,切實提高金融服務效果。
省稅務局將會同廣東銀保監局對“銀稅互動”惠州銀行機構進行及時監管,確保“銀稅互動”服務支持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嚴禁對“銀稅互動”信用服務直接或變相收取任何費用,對有非風險管控限制的,嚴禁涉及不正當金融營銷宣傳,對違法違規行為將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各市(區)稅務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各分支機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行動起來,主動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為打贏疫情阻擊戰作出應有貢獻。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省稅務局(辦稅服務廳)和廣東銀保監局(普惠金融辦)報告。
和聯系信息:
廣東省稅務局王海仁,020-38358179;
謝鶴慶,廣東銀保監局,020-85255833。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
2020年3月5日